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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6年“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申请指南

一、奖学金简介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 由中国教育部于2008年设立,用于部分中国高校直接遴选和招收优秀的外国青年学生来华攻读研究生学位。华南师范大学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招生单位,面向全球招收该奖学金项目的外籍研究生(硕士、博士)。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非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年限须超过一学年);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硕士博士招生专业

■ 中文授课硕士和博士专业

我校目前大部分硕士和博士专业采用中文授课。详细专业信息,请登录下列招生相关网页了解。

中文:http://scnu.sypole.com/index/lists/catid/35.html

英文:http://scnu.sypole.com/en/index/lists/catid/28.html

注:该奖学金不招收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

四、奖学金期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2-3年,奖学金期限2-3年;

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3-4年,奖学金期限3-4年。

凡汉语授课的奖学金生如汉语水平未达到入专业学习要求(新HSK 5级),来华后须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考试合格方可入专业学习。

*奖学金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的期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五、奖学金内容

1.免交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2.提供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3.提供门诊医疗服务和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待遇;

 

详细内容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scholarshipdetailen.aspx?cid=97&id=3056 )。

六、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材料寄达时间)

七、申请程序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在申请我校硕士或博士相关专业并被我校录取后,才具备参与奖学金评选的资格。

1. 网上报名
(1)申请者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 (http://laihua.csc.edu.cn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代码:10574)”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并将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后附本人亲笔签名。

(2) 登录我校国际学生入学在线申请页面http;//istudy.scnu.edu.cn,

注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并将生成的《华南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下载后附本人亲笔签名。

2. 寄送申请材料:请将以下材料在2016年3月31日前寄达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管理科办公室。(通讯地址:中国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留学生公寓留学生管理科;邮编:510631;电话:+86 (20)85210057)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华南师范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3) .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5) 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 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 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以及2张其它作品的光盘;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laihua 或 http://www.campuschina.org 下载,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9) 如已获得HSK成绩报告,亦请附在申请材料中。

(10) 有效护照的复印件

注:请按上述顺序将所有申请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予返还。

★ 申请者应保持电话或手机畅通并定期查收邮箱信件,我办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申请者保持联系。

 

八、奖学金评选和结果公布时间

申请者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来自我校校际/院校交流院校,或获得资深教授(专家)的推荐将被优先考虑。我校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师意见,从申请者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我校将于2016年4月下旬向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如候选人已经被别的学校录取,其受华南师大的提名资格将被留学基金委取消。

奖学金结果预计将于2016年6月下旬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页上公布(http://scnu.sypole.coml)。随后,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尽快为其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 表)。

 

八、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地址:中国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留学生公寓留学生管理科

邮编:510631

电话:+86 (20)85210057 传真:+86 (20)85212131

邮箱: scnu_worldwide@hotmail.com ; wsh9@scnu.edu.cn;

网站:http://scnu.sypole.com(中文)

http://scnu.sypole.com/en/(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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